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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晋城最美科技工作者” 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2023-04-11 18:14:21 晋城市科学技术协会

关于开展2023年“晋城最美科技工作者”

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科协、科技局(教科局),各市级学会(协会)、企业科协、高校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进一步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现决定在全市广泛开展2023年“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省委蓝佛安书记调研晋城讲话精神和4月3日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广泛开展晋城市“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深入挖掘和宣传一批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坚持科技为民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典型,引领和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坚持“四个面向”,学习“最美”、争当“最美”,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新晋城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主办单位

中共晋城市委宣传部、晋城市科协、晋城市科技局。

三、活动安排

1.广泛动员,组织推荐。2023年4月开始,主办单位联合印发通知,请各县(市、区)、各市级学会(协会)、各单位推荐“晋城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各级各单位要层层发动,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和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要通过广泛发动,深入挖掘科技人员在科技创新、科学研究、成果转化、服务乡村振兴等领域工作中的感人事迹,选树一批先进典型。把按照富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的原则,兼顾不同类别、不同年龄的科技工作者,各县(市、区)有关单位和市级学会、企业科协、高校科协开展本地区、本部门、本学科领域“最美科技工作者”遴选推荐工作。每个县(市、区)科协联合党委宣传部、科技局推荐候选人不超过10名,市级学会、企业科协、高校科协和市直有关单位直接报送市科协,每个单位推荐候选人不超过2名,所有候选人均应通过上述推荐渠道产生。推荐人选要突出基层一线,特别是聚焦青年科技工作者典型,45岁以下的科技工作者不少于20%。优秀科技工作者特别集中的推荐渠道,经各主办单位研究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推荐名额。

2.遴选发布,学习宣传。五月中旬,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遴选,拟选出10名“晋城最美科技工作者”, 10名“晋城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建议人选。建议人选在市科协官方网站和“晋城科协”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下发文件通知,并作为2023年山西“最美科技工作者”晋城市推荐人选。

“晋城最美科技工作者”将在5月30日“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活动期间进行学习宣传。各相关媒体要全面开展宣传,广泛深入报道,形成宣传声势,营造向“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的浓厚氛围。要精选“最美科技工作者”典型事迹,编印《2023晋城最美科技工作者》一书深入宣传,着力扩大活动吸引力影响力。

各县(市、区)、各市级学会(协会)、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巡回报告、学习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创新形式,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讲好新时代科技工作者的感人故事,讲实科技界优良学风建设的累累硕果,讲透科学家精神作为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重要组成部分的深刻内涵,把“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与正在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相结合,与推进全方位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新晋城相结合,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四、推选条件

1.政治过硬。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作风廉洁,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科学道德、树立良好学风,淡泊名利、艰苦奋斗、无私奉献。

2.业绩突出。长期从事科学研究、科学普及、科技创新、科技推广、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助力乡村振兴、医疗卫生、公众科学素质提升等科技事业,得到社会广泛认可。

3.事迹感人。适合公开宣传,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不包括现役军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行政工作人员)。

4.获得以往“最美科技人”“最美科技工作者”称号的原则上不建议推荐,且不接受个人申报。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晋城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是做好科技工作者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工作的具体举措。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及各市级学会、企业科协、高校科协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突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密组织实施,积极稳妥做好各项相关工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2.坚持工作原则。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及各市级学会、企业科协、高校科协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遵守评选标准,充分发扬民主,保证推荐质量。推荐工作要坚持以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基准,要严格按照程序确定推荐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活动全程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注重改进创新。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及各市级学会、企业科协、高校科协要切实履行职能,发挥各自优势,深入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典型宣传的内在规律,充分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载体平台,大力推进学习宣传活动理念、内容、手段等全方位创新,广泛采用新媒体,增强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引导力。要充分考虑科技工作者工作的实际特点,注重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参与的积极性,发挥好典型示范的激励作用,使学习典型、争当先进蔚然成风。

4.申报要求。2023年4月20日前,各县(市、区)科协(需征求相关联合主办单位意见)、市级学会、企业科协、高校科协和市直有关单位将推荐材料(电子版)报送市科协学会部。联系电话0356—2633109,联系人:韩海珍,电子邮箱jcskx@163.com)。

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包括:《2023年“晋城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2023年“晋城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推荐人选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及体现先进事迹的生活或工作照片3—5张(JPG格式,不小于2MB,用姓名+序号作为照片名);推荐材料不需纸质版,请提供Word版和PDF版各一套。推荐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文件及附件的电子版可登录晋城市科协网“首页→文件资料→资料下载”(http://kx.jcgov.gov.cn)。

附件:

1.2023年“晋城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

2.2023年“晋城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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